上次在為什麼今天中東地圖長成這樣一文當中,筆者粗略地審視一戰之前英法帝國主義如何形塑今天中東地緣政治,以及伊斯蘭國對這套疆界劃分的衝擊。伊斯蘭國從2013年開始席捲伊拉克與敘利亞地區已兩年左右,至今仍屹立不搖。在洞見過去的分析當中(詳見專文與十大新聞分析),我們認為伊斯蘭國的主要目標是獲得更多的領土以及建立政治實體,與蓋達組織瞄準遠在天邊的西方敵人作法完全不同。這週在突尼西亞和科威特的恐怖攻擊再次顯示伊斯蘭國更樂於針對地區內的其他無辜穆斯林。
這就讓許多人不禁產生一個問題:伊斯蘭國到底是不是伊斯蘭?到底伊斯蘭教的教義或者教條在伊斯蘭國的行為當中是否扮演任何角色?事實上,一開始筆者認為這個問題待有嚴重的誤導性,深怕帶有偏見,先入為主地將伊斯蘭教作為特定宗教來討論,進而忽略背後的社會政治因素。換句話說,這彷彿是問美軍用無人機攻擊平民是否跟基督教有關係,或者緬甸政府對羅興亞人的迫害是否可以在佛經裡面找到蜘蛛馬跡。
第二問題是定義問題,究竟什麼是很伊斯蘭?一個組織很特定地宗教化到底是什麼意思?同樣的問題也可以問什麼是很基督,很佛學或者很道教。一個傳世數百年的宗教是否可以被簡單地化約成一個形容詞?
第三個問題是,一個中東地區的恐怖組織何德何能代表一個橫跨數個世紀的宗教,乃至於一個對人民文明有巨大貢獻的文明?伊斯蘭國的全體成員加起來不超過十萬人,而全球穆斯林超過十億人,即使加上其他地區各式各樣的恐怖組織,也看不出有什麼代表性可言。遑論為什麼要拿恐怖組織當代表。
聖戰士還是宗教菜鳥?
這個問題的確很怪異,但仍然引起了辯論。數月以前,Graeme Wood在大西洋月刊刊載了一篇What ISIS really want?,主張ISIS「非常的伊斯蘭」,以致於穆斯林都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他的主要論點在於伊斯蘭國的許多行為和做法都可以從伊斯蘭歷史或是可蘭經中找到來源,而正是對這兩個來源的崇敬和仿效,伊斯蘭國才有這些行為。
正面迎擊這篇文章的是英國媒體人Mehdi Hassan,在New Statesman上How Islamic is Islamic State一文當中,他反駁到伊斯蘭國完全不伊斯蘭,伊斯蘭帶來的危害除了安全上的,更批評到如Graeme等人錯誤地讓公眾認為伊斯蘭國的行為代表伊斯蘭,讓公眾對伊斯蘭教產生恐懼和誤解。更直言Graeme Wood從頭到尾只訪問過一個伊斯蘭學者,其論點可信度大有問題。他認為伊斯蘭國「這幫傢伙」只是把宗教當作宣傳手段來用,更重要的是,宗教是做為一種身分存在,將穆斯林和被壓迫者兩種身分連結起來,抗擊當地的不公不義與貪腐。
他同時也訪問了一些接觸過伊斯蘭國成員的美國官員,發現這些恐怖份子根本對伊斯蘭教卻乏了解。這些伊斯蘭國士兵既不身體力行宗教規範,對教義也一無所知。他引述一位1980年代在巴基斯坦服務的CIA官員Sageman說:「這些聖戰士的口號沒有太多宗教上的意味,反而更貼近於情感與道德的怒吼。」
關於針對伊斯蘭國行為與伊斯蘭歷史和可蘭經之間的關係各位讀者可以深入研究上述兩篇文章並且得到自己的答案,不過筆者在這裡要用另外的方式回答今天這個問題:伊斯蘭國到底是不是伊斯蘭:透過簡單定義伊斯蘭教的核心精神來判定伊斯蘭國是不是伊斯蘭。
這個有趣的方法是芝加哥大學講師Azeem Ibrahim博士所提出,他論道:
先知傳統曾經有言:「哪裡有正義,哪裡就有真主的聖訓。」換句話說,聖訓就是正義。而一個國家有多伊斯蘭也就有多正義。更準確來說,正義的程度反映在國家是否公平對待所有人,給予平等的權利和良心自由,以及保護弱者免於強者和富人的迫害。
依照這種標準伊斯蘭國肯定一點都不伊斯蘭,因為其迫害少數族群(亞茲迪教派),殘殺無辜(恐怖攻擊突尼西亞海灘和科威特的清真寺)。即使伊斯蘭國施行所謂的聖訓(Sharia Law),或者在自己名稱上面冠上伊斯蘭一詞,這也完全不能證明其有多麽的「伊斯蘭」。既然伊斯蘭國表現很差,那其他穆斯林國家呢?
財富
財富均等在伊斯蘭教裡面是一個很重要的精神,而伊斯蘭教是一個講究平等的宗教。舉例來說,伊斯蘭教裡面有一個規定是富有者每年必須捐獻自身總財產的10%(實際沒有那麼多)來給其他貧窮的穆斯林,藉此來減少貧富差距。
從財富分配來看,根據聯合國人類發展報告以吉尼指數為基礎做成的收入平等指標來看,0是完全平等,100是完全不平等。大多數的穆斯林國家都在40左右。馬來西亞46.2,土耳其40、伊朗38.3、約旦35.4、印尼38.1、埃及30.8、突尼西亞36.1、巴基斯坦30。而美國也高達40.8,表現好的西方國家有最佳的挪威25.8、德國28.3、盧森堡奧地利和比利時都在30左右。另外海灣國家則都沒有數據。
正義
我們再來換個指標,正義。根據世界正義計畫推出的世界法治排名,排名採用四項指標:法律是否能對所有人包括政府官員究責,法律是否清晰並保障基本權利,法律程序是否公正而且有效以及法律程序中的人是否有足夠的資源和受到應有的尊重。在這樣指標之下,排名前十的基本上都是歐洲國家,排名最高的穆斯林國家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名次27,再來則是馬來西亞的39、約旦41以及突尼西亞43。
國家名稱冠有伊斯蘭的兩個國家:伊朗跟巴基斯坦,排名分別是88跟98。
貪腐
最後我們來看貪腐問題,真主肯定不希望穆斯林官員有貪腐行為,而欺騙與偷竊在可蘭經當中是一種罪行。根據國際透明組織的報告,前五名分別是丹麥紐西蘭芬蘭瑞典挪威。穆斯林國家當中表現最佳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25,再來是卡達26馬來西亞50,沙國55、土耳其64、伊朗136,台灣在35。
當然,用這樣的標準來判斷一個國家是不是「伊斯蘭」可能有點偏頗,但反過來說這些號稱自己是伊斯蘭國家的政府如果在上述指標上表現不佳,那不得不令人懷疑這些國家是否真心看待伊斯蘭這個信仰,還是只是嘴巴上說說而已。19世紀埃及伊斯蘭法學家Mohammad Abduh到歐洲遊歷回來後說到:「我到了西方看到了伊斯蘭可是沒有穆斯林,我回到東方看到了穆斯林可是沒有伊斯蘭。」這句話可能至今依然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