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 我們還需要「人道干預」這個道德準則嗎?

阿里(Ali)
10 min readJun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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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30, 2013

人道干預(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根據字面意思就是「主要基於人道理由干預一國的國內事務」,人道理由指的是當地居民的利益所在,通常理解為當地居民的基本人權。當一個國家內部發生慘絕人寰的事件時(大屠殺、種族滅絕、內戰等)國際社會應當採取手段阻止這些事情。這個準則對於試圖推動一些國際倫理的國家(特別是西方)來說提供一個道德制高點,使得過去一些軍事行動師出有名,或者是在國際輿論下半推半就採取有限的行動。然而,這樣的道德準則卻也使得西方在「不作為」的情況之下,顯得有點道德破產。

這不奇怪,基於當地居民人權的理由進行干預本身就是一場代價昂貴的行動,除非有一些現實利益的加持,不然很難讓一場行動長久而有效。不過,更深層次的理由是人道干預給絕對主權(Absolute Sovereignty)的概念開了一個小口。主權的概念很簡單,絕對主權體系下的國家互動,即為一個國家無權干涉另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不干涉(non-intervention)的準則比人道干預更流行,主要是因為剛從殖民者獨立的國家將其視為抵抗西方再度侵略的護身符。至今中國跟俄羅斯在安理會更是經常把不干涉的原則視若神諭。

即使中國和俄羅斯願意讓安理會授權某項人道干預的軍事行動,西方也未必願意為遠在他方的國家出錢出力出時間。儘管受到自身文化的啓發訂出了人道干預的準則,然而在面對現實情況的時候往往更加小心翼翼。西方國家不是什麼聖人國家,是個國家就有國家利益的考量,人道干預有時因為各式各樣的現實因素而窒礙難行,或者不想實行。

除了上述所說的國際政治情況,還有當地局勢,在現實當中,我們能認清楚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嗎?人道干預要做到什麼程度才合適?只要設立一個中立的安全區就好,還是把某個軍閥打倒?當地民眾願意和外國人合作嗎?這些因素往往都很難判斷。

最後一個考量受到前兩個考量的影響:國際社會有沒有政治意願和力量進行人道干預,因為不管怎麼說,人道干預依賴各干預國的總體實力,如果力量不夠,就往往陷入和當地軍閥無止休的抗戰,或者根本無法對付當地政府的軍隊,最後在死傷過於慘重之後撤出,留下混亂的局面和受苦的平民百姓。

冷戰後20年:1990年代

縱觀冷戰之後20年,我們可以把西方對於人道干預這個道德準則的積極程度分為五個時期。每個時期都大致上可以視為對之前經驗的修正。

第一個時期是1990年代初期,冷戰剛結束西方國家嘗試了第一輪的人道干預。1990–91年的第一次波灣戰爭比較像是出於對國際和平威脅的理由,不過這場戰爭影響日後人道干預甚鉅。以美國為首的國際部隊成功地將把伊拉克趕出科威特,而當伊拉克北部的庫德族反抗海珊統治時,聯合國以人道理由成功地設立了安全區域。不過當南部的沼地阿拉伯人(March Arabs)反抗時,西方卻坐視他們被殘酷鎮壓。某種程度上這是因為西方只打算做到把海珊趕出科威特而已。

索馬利亞的情況有點類似,人道干預的支票通常開得有限,而有限的支票往往無法完全解決問題。1991–92 年索馬利亞大飢荒,1992年底一支由美國,法國和義大利組成的聯軍(UNITAF)在安理會794決議授權之下,前往索馬利亞「建立一個安全進行人道救援的救援環境」。

1993年三月的時候各國看差不多完成了工作,便把剩下的任務交給戰鬥力比較沒那麼猛的聯合國部隊。接下來這隻可憐的部隊卷入了索馬利亞內部的軍閥混戰,其後半年美國和聯合國部隊試圖打擊軍閥,在著名的摩加迪休之戰當中美國損失了兩架黑鷹直升機和18名精銳部隊隊員。一年過後聯合國部隊撤退,留下了無政府狀態的索馬利亞。

上述兩個例子說明了人道干預初次實行的結果,人道干預本身有其侷限性,如果只是只為了達到人道救援的目標,那麼要麼解決部分問題,如第一次波灣戰爭;要麼只能解決短期問題,如索馬利亞。波灣戰爭某種程度上還算是成功,但是索馬利亞就是一個災難。這些經驗或多或少影響接下來第二時期:1990年代中期。

眾所皆知的1994年盧安達種族滅絕死了五十萬到一百萬人,後來的證據顯示英美當時都知道事情的嚴重性,而政治上卻想盡辦法避免介入到這場血腥內戰的泥沼。1995年塞爾維亞軍進入了被聯合國劃定為安全區域的斯雷布雷尼察市殘殺了八千名波士尼亞手無寸鐵的平民,駐紮當地薄弱的荷蘭部隊無力回天。歐洲各國儘管承認波士尼亞的獨立地位,卻拒絕給予相應的幫助。

(1994年盧安達難民的難民營)
圖片來源:HTTP://PPT.CC/WFZE

或許是前兩次事件太可恥了,西方這次顯得忍受不了科索沃的人道危機,並進入了第三個時期。1998年開始南斯拉夫人對待科索沃越來越過分,無數的村莊被摧毀,數以萬計的難民流離失所。1999年北約決定進行人道干預,開始在美軍優勢的空中火力之下對南斯拉夫進行猛烈轟炸,同時期南斯拉夫也加強對科索沃人的迫害。儘管最後科索沃獲得獨立地位,戰爭宣告結束,還是死傷無數。與盧安達和波士尼亞不同的是,西方在科索沃戰爭可謂卯足了勁,並且投入大量的資源。

冷戰後20年:21世紀

有人論道,正是在這種國際社會經常因為各式理由,對於人道危機無法做出合理對應的情況之下,類似盧安達和波士尼亞的慘劇還會不斷上演。2001年加拿大政府和各界專家組成的一個國際委員會起草了一份著名的報告:責任保護(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簡稱R2P),委員會主席論道:如果國際社會要正視人道危機這項挑戰,整個辯論中心就不能單純地說國際社會何時有權進行干預,而是何時有責任進行干預。

這份報告而後寫進了聯合國文件並在大會上通過,但是沒有法律效力。如此一來,如果1990年代的人道干預國際社會在道德上還有選擇權的話,這份報告出來之後這份選擇權就了幾近消失。更重要的是,三百五十年來被遵守的絕對主權原則從此不再絕對。

來到第四個時期,2001和2003年以來的阿富汗和伊拉克戰爭儘管不是根據R2P來發動的,而反恐戰爭和國際和平的理由也大於人道干預的理由,但對日後西方政策仍然影響極大。2001年英美兩國進軍阿富汗展開長達十年以上的阿富汗戰爭,期間雖然專注於攻擊塔利班組織,但也不乏幫助當地建立一些基礎設施與改善當地人權狀況的作為,特別是婦女權利。

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除了指控海珊政權握有大規模傷害武器以外,也強調其政權下的人權侵犯。如果伊拉克戰爭是一場人道干預,那麼人道干預包不包括推翻現有政權?如果包括的話人道干預豈不是介入當地政治,如果不包括的話,能真正解決人道危機嗎?

這些問題或許可以用:「不包括,但是這是可能的結果」這樣的論點來解釋。2011年的利比亞戰爭可以作為一個例子。2011年聯合國安理會的1973號決議是基於明顯的人道理由和R2P在利比亞設立了禁飛區,而後反抗軍在空中的掩護之下推翻了格達費政權。不過這樣的論點有點避重就輕,設立禁飛區就是壓制有戰鬥機的那一方,也是支持沒有空中火力的另外一方。難怪俄羅斯外長後來就抱怨這樣的行動本質上來說就是國際社會在利比亞內戰當中選邊站,而他表明俄羅斯再也不會同意這樣的行動。

敘利亞與埃及

在二十年來人道干預選擇性地運用之後,國際社會再度漠視兩場人道危機的發生,推卸R2P所給予的道德責任。2011開始的敘利亞內戰(見拙文:敘利亞戰爭還會持續多久?)無疑是自盧安達種族滅絕以來最大的人道危機,死亡超過十萬人,超過一百萬人流離失所。在這種情況下國際社會仍然只是運運武器跟援助給予當地政府或者反抗軍,放任他們互相殘殺,對於人道干預的道德準則或者是更嚴格的R2P乃是棄之不顧。

然而敘利亞內戰充分反映開頭所說的人道干預三大挑戰,國際政治上美國和俄羅斯對這塊地區僵持不下,海灣國家和伊朗互不相讓。當地情況複雜難測:政府軍有化學武器,反抗軍混雜極端主義分子。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在歷經十年曠日費時的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之後,對於投入另外一場武裝衝突毫無意願。種種現實挑戰讓人道干預束之高閣。

(2012年敘利亞阿勒頗市)
圖片來源:HTTP://PPT.CC/PUR8

埃及的情況(請見:第43期週報)儘管不在人道干預的範圍之內,但是國際社會對八月中埃及軍方殘酷驅除開羅抗議民眾的手段可謂只有口頭譴責。對於一個死亡人數至今超過八百人,受傷超過一千人的事件只用「譴責」來應對非常不恰當。最多美國取消了與埃及的聯合軍事演習,而歐盟停止對埃及出口武器。比起歷史上幾個事件,國際社會無疑再度在道德上面退縮了。當然,埃及的情況或許比其他地方更不適合採用激進的手段。

國際政治上,美國的中東利益恐怕不允許自己和埃及鬧翻(以色列的安全或者蘇伊士運河的通行權),而沙烏地阿拉伯已經表明援助埃及政府120億美元,並且補足任何西方國家可能砍掉的援助金額。當地局勢上,埃及內部軍方的支持者不在少數。政治意願上,作為西方盟友和戰略夥伴,西方還是以好言相勸為主。

(2013埃及開羅)
圖片來源:HTTP://PPT.CC/GCBX

國際倫理V.S國家利益

或許只有在三大條件都可以接受的情況之下,人道干預才有可能實現。然而別忘了我們身處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完美。在第一次波灣戰爭和索馬利亞的例子當中,西方國家既有政治意願也有力量來進行人道干預,而甫才從蘇聯瓦解的俄羅斯也無力阻擋。盧安達和波士尼亞的例子清楚表達人道干預是選擇性干預的本質,畢竟沒有現實利益或者現實上代價高昂兩個因素都會大大降低人道干預的實行。或許我們可以說,二十年來的人道干預歷史概括來說就是國際倫理和國家利益之間的拔河,今天敘利亞和埃及的人道危機只是再度暴露了兩者之間的緊張關係。

然而干預就會有好結果嗎?還是造成更大的傷害或者意想不到的錯誤?與其讓廝殺的兩方停下來,還不如讓他們戰個結果,一勞永逸。美國學者Edward Luttwak在他著名的論文:「給戰爭一個機會」當中就論述了這個論點,當雙方都戰得你死我活,一方最終勝利之時,才是和平開始建立之時,而暫時的停戰往往無法解決長久的紛爭。照他這麼說,我們恐怕得有出奇的耐心,等待敘利亞和埃及內部的爭鬥打出個結果。人道干預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暫時放置一旁,我們的良心長痛不如短痛。不過真的會打出個結果嗎?

沒有人知道,我們在這邊批評過去西方在人道干預上作為也好,不作為也好,都是事後諸葛。如同英國學者Chris Brown所揭示的,人道干預最終依賴干預方的力量,如果干預方,目前也就是西方,無力作為,那人道干預這個道德準則就可以束之高閣,而要求承擔責任的R2P就更不用說了。

如果有力,那到時候再拿出來不遲。這些當年在西方意氣風發創造的道德準則在可預見的未來之內,仍然受到傳統主權的制約,以及現實殘酷的挑戰。不過無論如何,受苦受難的最終還是在衝突區域手無寸鐵的一般民眾,而非良心受到譴責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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